各学院(部):
为确保我校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日常教学工作深入有序地开展,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规范教学行为,根据《南京邮电大学本科教学工作规范》相关规定,现将提交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授课计划表和辅导答疑安排表工作安排通知如下,请各学院(部)及相关单位按本通知要求积极开展工作。
一、授课计划表是教师实施课程教学的具体计划,所有课程(含实践教学环节)的主讲教师均须根据教学大纲和学期教学进程表认真填写授课计划表,经系、教学中心(教研室)主任和学院(部)分管教学院长(主任)审核签字后于开课前公布给学生,并提交一份给教务处备案。任课教师应按授课计划表的进度授课,不得随意变动。
为稳定教学秩序,规范教学管理,各学院(部)要组织任课教师认真填写授课计划表,尤其是加强对新教师的指导,须在开课前将授课计划表公布给学生,请在第6周星期一(9月30日)前将本学院(部)为2016-2019级学生开设课程的授课计划表收齐后交教务处备案。
授课计划表填写注意事项如下:
1.授课计划表中的内容:课程名称、课程编号、学时数(注意核对讲课课时、习题课课时、实验课时等,不包括自学和课外辅导课时)、教学内容、教材等应与教学大纲保持一致。
2.授课计划表必须以教学班为单位填写,而不是以课程为单位填写。
3.授课计划表具体安排(第几周上课程的什么内容)应按照授课内容填写主要知识点,而不一定要求按照书本章节顺序。
4.授课计划表应填写执行教学大纲的版本。
5.填写授课计划表时,应查看授课班级进程表是否含实践性教学环节,并考虑节假日停课(法定假日安排见国务院假日办的通知,具体调整由教务处根据学校放假通知确定)。在填写周次时应将集中实践环节周、放假停课周等予以扣除。
6.参考书的填写应参照教学大纲中规范格式。
7.含实验、上机的课程安排授课计划表时应与实验安排表一致。
二、辅导答疑是课堂教学的重要辅助环节,目的在于帮助学生加深理解和掌握课堂讲授的内容。主讲教师应在上课开始时将辅导答疑的时间、地点、方式通知学生,同时报学院(部)备案。请各学院在第6周星期一(9月30日)前以纸质和电子文档形式将本学院教师的辅导答疑汇总表(2016-2019级学生)收齐后交教务处备案。
辅导答疑安排表填写注意事项如下:
每4个课时内容安排一次辅导答疑。
辅导答疑安排表以教学班为单位填写,而不是以课程为单位填写。
教务处
2019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