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南京邮电大学“教学标兵奖” 和“青年教师优秀教学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沈舒南发布时间:2019-03-29浏览次数:625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本科教学质量工程,调动广大教师教育教学研究的积极性,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推进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根据《南京邮电大学“教学标兵奖”、“青年教师优秀教学奖”和“优秀教学管理奖”评选办法(修订)》(附件1),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19年“教学标兵奖”和“青年教师优秀教学奖”评选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在我校从事普通本科教学的在编教师。

二、评选条件

按照《南京邮电大学“教学标兵奖”、“青年教师优秀教学奖”和“优秀教学管理奖”评选办法(修订)》执行。“教学标兵奖”、“青年教师优秀教学奖”不可兼报

三、推荐名额

1.“教学标兵奖”推荐名额:

序号

单位

推荐名额

1

通信与信息工程学院

4

2

电子与光学工程学院

4

3

计算机学院、软件学院、网络空间安全学院

3

4

自动化学院、人工智能学院

1

5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

6

物联网学院

1

7

理学院

3

8

地理与生物信息学院

1

9

现代邮政学院

1

10

传媒与艺术学院

1

11

管理学院

2

12

经济学院

1

13

马克思主义学院

1

14

社会与人口学院

1

15

外国语学院

2

16

教育科学与技术学院

1

17

海外教育学院

1

18

体育部

1

19

通达学院

1

总计

32

2.“青年教师优秀教学奖”推荐名额:

序号

单位

推荐名额

1

通信与信息工程学院

3

2

电子与光学工程学院

4

3

计算机学院、软件学院、网络空间安全学院

2

4

自动化学院、人工智能学院

2

5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3

6

物联网学院

2

7

理学院

3

8

地理与生物信息学院

1

9

现代邮政学院

1

10

传媒与艺术学院

1

11

管理学院

1

12

经济学院

1

13

马克思主义学院

1

14

社会与人口学院

1

15

外国语学院

1

16

教育科学与技术学院

1

17

海外教育学院

1

18

体育部

1

19

通达学院

1

总计

31

四、材料提交要求

1. 教师向所在学院(部)提出申请,填写《南京邮电大学教学标兵奖申报表(2019版)》(附件2)、《2019年“教学标兵奖”申报教师课时列表(本科)》(附件3),或《南京邮电大学青年教师优秀教学奖申报表(2019版)》(附件4)、《2019年“青年教师优秀教学奖”申报教师课时列表(本科)》(附件5),一式一份,并提供教改项目与成果证明、指导学生实践获奖证明、科研成果证明、发表的论文证明、获奖证书等相关佐证材料一套,按个人申报材料装袋。凡不提供证明材料的成果将不予认定。教师在通达学院授课的,其《申报表》中的授课情况及《课时列表》需通达学院教务处认定盖章。

2. 各学院(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科研情况由学院统一报送至科研部门审核盖章),由学院遴选推荐,经负责人签署意见后,以学院(部)为单位,于2019412日前将申报材料和《南京邮电大学2019年“教学标兵奖”推荐汇总表》(附件6)、《南京邮电大学2019年“青年教师优秀教学奖”推荐汇总表》(附件7)交教师教学发展中心(仙林校区行政南楼342室),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jwc-jsfz@njupt.edu.cn

联系人:陈嫒琳,电话:85866570

  

请学院(部)切实加强对申报推荐工作的领导,坚持标准,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认真组织评选和推荐工作。

  

  

  

附件:

1.南京邮电大学教学标兵奖、青年教师优秀教学奖和优秀教学管理奖评选办法(修订)

2.南京邮电大学教学标兵奖申报表(2019版)

3.2019年“教学标兵奖”申报者课时列表(本科)

4.南京邮电大学青年教师优秀教学奖申报表(2019版)

5.2019年“青年教师优秀教学奖”申报者课时列表(本科)

6.2019年“教学标兵奖”申报汇总表

7.2019年“青年教师优秀教学奖”申报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