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协会全称是南京邮电大学管理学院科学与技术协会(简称管院科协),英文名称 Management College Association for Science and Technology,Nanjing University of Posts and Telecommunications(MC.AST)。
第二条 本协会是面向南京邮电大学学生的科技学术组织。
第三条 本协会的宗旨是丰富大学校园生活,真诚服务同学,为科技爱好者提供努力和展示自 己的平台。秉承面向服务、面向学习、面向发展的发展方向,向着学习服务性社团不断努力。
第四条 本协会是南京邮电大学学生社团,接受南京邮电大学管理学院党委的领导,接受管理学院分团委的指导。
第五条 本章程作为协会的基本活动准则,协会全体会员须予遵守。
第二章 工作职责
第六条 本协会的工作职责是:
(一)为我校本科生的课外科技学术活动服务,协助建立学生课外科技学术活动基地,帮助科技学术类基层组织整合资源提供服务,不断完善课外科技学术活动育人体系;
(二)举办并支持各类学科知识竞赛,组织南京邮电大学电子商务大赛、“创新杯”学生课外科技学术作品征集,并推荐优秀作品参加全国"挑战杯"比赛及各类国内国际比赛;
(三)举办科学技术与人文社科类的学术讲座、报告会、论坛、小型展览等,开展校园"科技节"、电脑节等系列活动;
(四)针对新生开展辩论赛、知识竞赛等,增进新生集体意识,为新生从中学到大学做好过渡;
(五)针对协会内部成员开展篮球赛、新老联谊、金陵行等活动,增进团队凝聚力和培养团队精神;
第三章 会员
第七条 凡取得南京邮电大学学籍的在校本科生,承认本章程,均为本会的普通会员;其中参与本院科协及系(院)基层组织工作的同学,为本会的骨干会员,通常称为成员。
第八条 本协会会员的权利是:
(一)普通会员可以参与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优先获得协会的各项服务,并参与本协会团队组织,享受本协会学习资源;监督协会的工作,对协会各级组织及工作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并要求答复。
(二)骨干会员可以参与院科协的全体会议,并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参与协会举办的包括新老联谊、篮球赛、金陵行等内部活动;听取并审查本科协的年度预算和年度工作报告;优先参加协会的内部培训等。
第九条 本协会会员的义务是:
(一)普通会员应遵守本章程;热爱科技学术,积极参与课内外科技学术活动。
(二)骨干会员须遵守本科协的各项规章制度;执行主席团决议;维护协会的荣誉和利益;认真完成协会交办的工作;认真学习协会各部门安排的培训,并积极创新实践;积极参与并宣传协会的活动;向协会提供信息,反映情况。
第十条 因故离职者须提前通知所在组织,并完成工作交接。
第十一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社团执行机构会议表决通过,予以劝退。
第四章 主席团及其职能部门
第十二条 协会主席团及其下各中心、部门是本科协常设的决策与执行机构。
第十三条 主席团由主席一人,秘书长一人,中心主任三人组成。
第十四条 主席团的工作职责是:
(一)主席负责审批年度工作计划,向分团委提交年度工作报告,审批重要财务事项,主持科协
日常事务及重大活动;对科协工作负全面责任;对外代表南京邮电大学管理学院科协;定期向上
级组织汇报工作进展,听取各方面的批评和建议;提名主席团其他成员及各部部长,协调主席团
与各部之间的关系;
(二)秘书长协助主席处理日常事务;主持科协例会;协调主席团内部以及主席团与各中心、部门之间的关系;在主席无法履行职责时,代行主席职责;
(三)中心主任主持各中心日常事务及重大活动,指导制定中心工作计划和培训方案,根据科协整体方向规划中心发展方向,定期向主席汇报工作进展,听取并上报中心各部门的批评和建议。
第十五条 协会各中心、部门在主席团领导下开展工作;主席团下设办公中心、活动中心和科研中心,活动中心下设e宣部、外联部,科研中心下设网络技术部、电脑服务部和学术研究部,办公中心下设办公室和组织策划部。除此之外,主席团直接领导有创新工作室、CCST(校园电脑服务队)、CCT(学科竞赛队)三个团队,团队下分若干学习小组;重大活动临时将通过科协活动执行制度设立活动负责小组。
第十六条 科协新主席由现任主席团组成选举小组,制定选举方案,通过科协全会选举并由分团委书记批准任命;新主席团其他成员由新主席根据选举情况提名,分团委书记批准任命;各部部长由新主席团组成选举小组通过科协全会选举,主席团批准任命。
第十七条 科协干部的任期及免职方式是:
(一)主席团成员任期一年,各部部长及副部长任期一年,最多连任一届。
(二)协会干部未能履行本章程规定职责,或违反其他相关规定,对协会造成声誉或实质上的损害,可管院科协主席团会议讨论后予以罢免;罢免主席团成员须经分团委书记批准。
(三)协会干部因故提出辞去职务,须经主席批准,并在完成与后任交接后方可离职;主席团辞职须报分团委书记备案。
(四)在任期中出现干部去职,须按照本章程第十六条规定及时增补。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十八条 本协会的经费来源是:
(一)学校专项经费;
(二)分团委活动报销;
(三)校内外组织、企业等提供的辅助、赞助经费;
(四)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九条 本协会的财务管理规则是:
(一)本协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职能范围,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侵占或挪用。
(二)本协会由专人负责财务工作,财务人员变动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严格遵照
财务管理条例,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对所保管财物进行定期清点和检查;接
受上级部门及主席团的监督。
(三)本协会对各项活动的花销主要采取实报实销;金额较大的花销须由项目负责人事先报主席,经分团委书记批准,并可获得预支经费。
(四)本协会工作人员在使用协会经费时应遵循节约原则。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二十条 对本社团章程的修改程序,由分团委、本社团执行机构(主席团、办公中心)或10名以上本社团成员联名提出,并交经本社团主席团审议。
第二十一条 本社团修改的章程,须在全会上通过后7日内,报分团委核准后生效。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经二零一五年十月一日全会表决通过。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南京邮电大学管理学院科学与技术协会。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由学校和分团委核准之日起生效。
南京邮电大学管理学院科学与技术协会
二零一五年十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