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邮电大学听风文学社章程

发布者:李宏伟发布时间:2016-02-29浏览次数:2450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性质

听风文学社依据《南京邮电大学学生社团管理办法》,由南京邮电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分团委于1996年组织创办,主要负责《一系风》杂志的编辑与发行。

第二条:组织原则

听风文学社是南京邮电大学文学爱好者的组织,由本校学生自愿参加的,依据民主集中制原则组建的文学艺术类的团体。

第三条:宗旨

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健康向上的活动导向,坚持为同学服务的宗旨,及时完成《一系风》杂志的编辑发行任务,同时在校内开展积极有效的文学艺术方面的活动。坚持做南京邮电大学人文气息展示的平台,努力保持文学的内涵,营造一方文字的热土。不断的探索创新,提高刊物的质量。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提高学生的素质,为促进校园文化的发展服务。

第四条:管理

学生社团负责人主要由社团全体成员民主产生,并向社团全体人员负责,有权处理日常事务,不受其他人员干涉。同时承认南京邮电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分团委的正常管理和政策指导。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听风文学社设社长一名,副社长两名,主编一名,副主编两名。各部设部长,副部长两名。文学社下设四个部门:写意部、编辑部、访谭部、公关部。副社长完成一些常规社团事务,同时为保证财务的合理化、公开化、负责社团的财务管理

第六条

社长全面负责社团各方面的工作,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组织安排各项工作,协调好各方面的工作关系,同时注重社团自身建设,提高社员素质,并定期向分团委进行工作汇报。

第七条

主编和副社长密切配合社长的工作,社长缺席时副社长履行社长的职责,平时分工负责,两位副主编要抓好分管工作,对工作积极负责。

第八条

社团下设置四个常规部门,平时分工明确,及时高效的完成工作。

写意部:保持和提高文学社的文学内涵,作为社团的固定稿源,负责杂志稿件的收集、审核。社内外文学交流茶话会活动。同时重点参与社员之间内刊的创办和发行。努力为社团一些文学类的活动进行作品创作。

编辑部:主要负责杂志的编辑,编辑部需要定期的给编辑部做编辑培训,并做一些电子海报的培训。创新部分和美编部分都要由编辑部主要负责。

访谭部:主要负责与校外其他文学社的联系与交流,关注和发掘校园普遍的文化现象,同时对文艺相关的人物进行采访和报导。

公关部:积极参与校内其他社团的交流,吸取其他社团的经验。引进适合我们的活动,同时善于挖掘互惠的活动;与图书馆的交流联系,积极创造和谐的合作关系;对校图书馆五楼的听风书架经常进行维护和整理。

 

第三章  社员的权利和义务

第九条:入社

(一)凡南京邮电大学在籍学生,遵守校纪校规,承认并遵守听风文学社章程,有一定的文学素养,良好的工作态度,愿意按时参加社团的活动,均可申请加入听风文学社。

(二)申请者应向听风文学社提交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成为文学社成员,申请者自批准之日起履行社员的义务,享有社员的权利。申请入社时要提交自己的作品等与文艺相关的即可;被批准入社的同学从通过之日起取得社籍并登记注册。

( 三)新生入校以后,两周后即可提出申请,同时对于有特别文艺的同学,不限时间地点皆可申请入社,经审查合格后即可成为本社社员。

第十条:权利

(一)享有参与社内选举的权利,被选举权和表决的权利。

(二)享有向听风文学社工作提出建议,监督文学社工作的权利。

(三)享有参与文学社组织的有关讲座,培训以及其他活动的权利。

(四)享有向《一系风》杂志投稿优先发表的权利,作品向外校刊物优先推荐的权利。同时有优先获得《一系风》杂志的权利。

(五)享有向文学社推荐文学爱好者入社的权利。

(六)享有向文学社推荐社外优秀作品的权利。

(七)享有参加社内班级培训的权利。

(八)享有参加与外校文学社交流的权利。

第十一条:义务

(一)要努力学习,遵守校纪校规,维护文学社形象的义务。

(二)有自觉遵守文学社纪律,严格执行社团决议,热心本职工作,努力完成社团交给自己的任务的义务。

(三)有宣传听风文学社,维护文学社形象的义务。

(四)按期参加听风文学社会议的义务。

(五)按期完成各部门规定任务的义务。

(六)所有社员参与杂志的编辑和排版的义务。

第十二条:退社

(一)社团因转学,休学或退学等情况退出文学社的,应提前一周向文学社提出书面申请,办理退社手续。

(二)因换届或毕业等自然退出文学社的,自退出之日起,不再享有文学社的一切权利和义务。

(三)我社员必须保证每学期向社刊投稿一篇以上,上期不投稿,不得参加本社活动,自动取消会员资格。

 

第四章社团活动

第十三条

(一)每学期出版《一系风》一期,学期初进行全校性的杂志派送和反馈交流。

(二)每学期创办《风吹无涯》内刊至少两期。

(三)每学期举办一次社员优秀作品展览及主题征文活动,展示社员创作水平,同时积极鼓励社外人员参与,繁荣校园文化。

(四)不定期举办文学交流茶话会,交流创作经验,讨论,鉴赏优秀的文学作品和文学艺术大师。届时邀请校内优秀的写手和大家交流写作经验。

(五)每学期组织郊游,野炊或观光等活动,加强社员之间的交流和认识,领略自然的神韵,感受造化的奇观。

(六)不定期参与校外其他社团的联欢,参与周边南财南师等文科院校的文学交流讲座,促进彼此之间的交流与合作,相互学习,共同进步。

(七)每学期组织到南京高校的文学社团进行文学交流,或邀请其他社团来参与我社活动。

(八)每学期在社员内部实行听风日记 制度,交流情感和创作。

(九)听风文学社的活动经费主要来源于经管院分团委的经费补贴。(以及社会团体,企业的赞助。)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十四条

(一)每学年评优秀社员,并由团委颁发证书和给予奖励。

(二)每学期评选一次《一系风》上面的社成员的优秀作品,给予奖励。同时在南二以展板的形式展出。

(三)对社员中变现出色,或在文学比赛中获奖者,予以通报表扬。

(四)凡每学期三次不参加集体活动,一学期无稿件上交者,按自动离社处理

(五)对严重影响文学声誉或受到学校纪律处分的社员,一律取消其社员资格。

第十五条

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六条

本章程在时间中不断修订补充完善。

第十七条

本章程若有与学校规定有冲突之处,以学校规定为准。

第十八条

本章程解释权归听风文学工作室所有。

听风文学社2015年10月印发。

 

 

 

 

南京邮电大学听风文学社 

 二零一五年十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