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寄送内容
非定向培养的博士生
材料1:个人所有档案材料(往届生6月30日前、应届生开学前寄送);
材料2:现实表现复审表(所有考生均在6月30日前寄送)。
(非定向培养的应届硕士毕业生档案最迟于入学前完成寄送)
定向培养的博士生,需6月30日前寄送:
材料1:现实表现复审表。
材料2:定向就业协议(需一式三份,且个人应填写完整并请单位负责人签字及加盖就业单位公章)。
本校教职工无须签署定向合同和确认通知书地址。
定向培养的学生无需寄送个人档案,只需寄送现实表现复审表和定向就业协议。
请注意:若未能按时按要求完成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品质考核(现实表现复审表)、调档及合同签订(定向就业协议)的考生将暂缓寄发录取通知书。
二、寄送方式
请务必通过机要局或者 EMS(中国邮政快件)寄送!!!切勿使用普通快递或平信等寄送!!!
三、寄送地址
南京市鼓楼区新模范马路66号南京邮电大学三牌楼校区管理学院党委
邮编:210003
联系电话:15961442571
四、需要转接党员组织关系和团员组织关系的考生请注意:
1.党员关系转接具体信息如下:
(1)省内转接。一般不接受纸质介绍信(特殊党组织除外),需从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中转接,党组织名称:中共南京邮电大学管理学院研究生临时党支部委员会
(2)省外转接。原则上使用系统线上办理,参照江苏省内转入,在系统转接中选填“中共南京邮电大学管理学院委员会”,但不填写具体党支部名称。如系统转接存在困难的,可开纸质介绍信,介绍信抬头:南京邮电大学党委组织部,党组织名称:中共南京邮电大学管理学院研究生第一党支部委员会。
(3)党费应交至转出当月
(4)非全日制党员组织关系原则上不转入我院。
(5)转来的预备党员,请组织关系所在地基层党组织填写好党员预备期间的现实表现鉴定材料,并加盖基层党委章。
(6)新生党员组织关系确认接收。所有转来的党员组织关系需在我院党委检查完党员档案确认无误之后,才予以接收,开具介绍信回执或接收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中党员信息。
注意事项:新生党员所在地基层党组织不必提前将学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以免超过组织关系转接有效期。建议非应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时间为8月底,应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时间为毕业离校时。
2.团员组织关系接收如下:共青团江苏省委员会——共青团南京邮电大学委员会——共青团南京邮电大学管理学院委员会——2026级新生流动团员团支部(具体团支部待新生入校后成立);不接受纸质介绍信,请于2026级新生开学后一个月内从智慧团建管理系统中发起转接申请;非全日制研究生不接收团组织关系;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转出,请备注说明
以上事项,请务必注意,如材料不按要求寄送,后果自负。
附件一:博士调档函.pdf
附件二:现实表现复审表.doc
附件三:博士研究生定向就业合同.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