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相关系列文件精神,按照《南京邮电大学2021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的要求,制定管理学院2021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推免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复试录取的各项工作。
二、接收复试与录取的基本原则
1、经学校推荐审批的具有推免生资格的2021届本科毕业生。
2、复试实行择优录取原则。
三、复试与录取程序
1、复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学院复试小组专家由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外语水平较高并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复试小组专家成员不少于3人。面试内容以考察免试生的专业素质及能力、综合素质及能力为主,重点考察免试生知识结构、实践能力、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创新能力、专业语种应用能力、以及道德品质和心理素质等。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复试时携带材料如下:1)《南京邮电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原件;2)大学本科阶段成绩单原件(须加盖学校教务处或院系公章本科阶段成绩单);3)国家英语四级、六级考试成绩证明复印件;4)学生证及身份证;5)其它有关材料复印件各1份(该部分材料不作为必须提供材料内容,供我院审核、录取时参考),如获奖证书复印件及申请人提交的体现本人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
3、复试原则上按照复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及录取类别。
4、推免生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b.njupt.edu.cn)和“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全国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查询我校招收推免生章程和专业目录,填写报考志愿,接收并确认我校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
5、学院网站公示招收推免生拟录取名单,公示期为十个工作日,请及时关注。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复试成绩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1)面试成绩总分低于60分;2)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或体检不合格者;3)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到处分的,取消录取资格;4)对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即取消推免生资格,对已录取者取消录取资格和学籍;5)未按时在“全国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录取信息而造成不能录取的,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四、其它事项
本办法未尽事项,以研究生院有关文件为准。
五、申诉与监督电话
我院推免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整个复试和录取工作进行统一领导,监督检查学院的招生录取工作。
研招办咨询电话: 025-83492350 邮箱:yzb@njupt.edu.cn
纪委监察处电话: 025-85866330 邮箱:jbxx@njupt.edu.cn
管理学院办公室: 025-85866106 邮箱:glxb@njupt.edu.cn
管理学院
2020.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