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实施办法

发布者:管理学院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07-03浏览次数:2943


随着高校教育体制改革的深入,部分学生由于家庭经济特别困难而难以承担在校学习期间部分或全部生活费用,为帮助解决这部分学生的基本生活费用问题,鼓励他们安心学习,努力完成学业,奋发向上,我校特制定补助实施办法如下:

一、适用范围:

凡列入国家计划招收的我校本科学生、研究生符合下列条件者均可申请特困生补助:

1.学生家庭经济特别困难,通过贷款仍然难以支付在校学习期间部分或全部生活费;

2.遵纪守法,道德品质良好,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3.学习刻苦,进取向上;

4.艰苦朴素,勤俭节约;不酗酒,不抽烟。

二、申请程序与方法:

1.申请特困补助的学生每年九月份提出申请,由班级评议小组评议推荐,辅导员、班主任初审公布,广泛听取意见,报学院审核,学生工作处最后审定公布。

2.家庭或本人因意外情况导致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可申请临时困难补助。

3.对不实事求是申报、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学生,一旦发现立即停发并追回已发补助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

4.享受困难补助的学生如发生违法违纪行为,挥霍浪费,抽烟酗酒,或用补助金请客,或学习态度不端正,学习不努力而受编级处理将终止补助。

三、本办法从二〇〇六年九月开始执行。

四、本办法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