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林奖学金”评选办法

发布者:管理学院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07-03浏览次数:2755


为激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上海游族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特在南京邮电大学设立慈林奖学金,以鼓励全面发展、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具体评选办法如下:

一、参评对象

在读的德、智、体全面发展、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和研究生(本科生须是经过学校审核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研究生须提供由当地镇级及以上民政部门盖章的贫困证明)

二、奖励条件

获奖学生必须德智体全面发展,品学兼优,模范遵守国家法令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任何违纪行为,身体健康,体育合格,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学习成绩优秀,智育排名前20%,且凡评选当年课程不得出现不及格现象(本条适用于本科生);

(二)某门单科成绩特别优秀,在省、部级以上竞赛中名列前茅;

(三)具有较强的科技实践能力,并取得一定的科研成果;

(四)学术理论水平较高,其论文在校级及校级以上学术会议或期刊上发表。

三、奖励名额及标准

本科生:20 人,2000/人

研究生:4 人,2000 元/人

四、评审办法

(一)每学年评选一次;

(二)由学生本人依据评选条件提出书面申请,在年级评议、学院审核并公示的基础上,报学校审批。

五、获奖学生名单及材料抄送上海游族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六、本办法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