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校《关于做好201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南京邮电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校发[2015]35号)、《管理学院推免生能力测评细则》等相关文件精神,制订管理学院推免工作方案如下。
一、学院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组成
组长:黄卫东
副组长:江森、卢子芳、邓艳华、朱卫未
成员:曹亚东、骆公志、华奕曦、张相斌、赵波、陈大鹏、唐捷
秘书:赵 珺
二、学院推荐名额
推免类型分为学术型推免、研究生支教团、创新创业专项、管理创新人才(担任专职辅导员)四类。本方案主要指学术型推免工作,其他三类工作参见学校相关文件。
学术型推免名额如下:
专业名称 | 名额 | 专业名称 | 名额 |
工商管理 | 3 | 物流管理 | 1 |
财务管理 | 2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3 |
市场营销 | 2 | 电子商务 | 1 |
人力资源管理 | 2 |
三、报名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有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献身的抱负,品德优良,遵纪守法,热爱劳动,关心集体。
(二)在校学习期间,学习成绩优秀,基础扎实,有较强的自学能力和实践能力,前三年德育考评均为优秀,智育测评成绩在本学院名列前茅,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排名在20%以内。
在校期间参加了校级以上的STITP(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并通过项目验收获得良好及以上的,或者获得学校组织的省级竞赛二等奖及其以上奖励者,智育排名在30%以内。
(三)获得校“创新标兵”称号的学生,智育排名在50%以内。
(四)参加本校组织的全国大学生英语六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
(五)身体健康,《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成绩达到及格。
四、综合排名方案
(一)资格排名:学生学习成绩占综合排名总评价分75%,学生能力占综合排名总评价分15%(详见附件《能力测评细则》)。分别依据各专业学生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和能力排名两项成绩总和从高到低进行专业资格排名。
(二)综合成绩评定:学习成绩综合排名以最高分者为75分进行加权计算;学生能力排名以最高分者为15分进行加权计算;专业面试成绩按折合后总分10分进行加权计算。最终成绩由以上三项分数的总和为推免生总成绩。
五、考核方案
(一)组成工商管理(含工商管理、市场营销、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管理科学与工程(电子商务、物流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两个专业面试小组。
(二)专业面试成绩占总评价分10%(其中英语交流3分,专业知识7分)。
(三)按照专业面试成绩+资格排名评分,分专业确定推荐人选。
(四)优先和取消推荐资格
1、优先条件:省优秀学生干部、省三好学生和校三好学生标兵获得者;学校组织的竞赛国家级奖励获得者。
2、取消推荐资格情形:
(1)被推荐前后,受刑事或行政处分的;
(2)被推荐前后,必修课或限制性选修课考试出现一门以上(含一门)不及格的;
(3)被推荐前后,有考试作弊或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的;
(4)毕业设计(论文)达不到优秀者。
六、时间安排
9月14日 学院发布推免信息;
9月18日 学院汇总报名信息,组织专业面试小组;
9月19日9:00在三牌楼校区有线楼三楼学院会议室进行专业面试,确定名单并公示;
9月20日 推免生相关材料上报教务处
七、附则
(一)附:管理学院推免生能力测评细则
(二)研究生支教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创新创业专项)、推荐免试研究生担任专职辅导员的相关工作参见学校文件。其中《推荐免试研究生担任专职辅导员的补充规定》“二、报名条件”中“(三)担任学校、学院的学生组织、学生社团或班级的主要学生干部”,特指班级班长、团支书、大班班长、辅导员助理,学院学生组织主席团正职,学校学生组织主席团正副职,任职一年以上,工作表现优秀。
本方案由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管理学院
2016.9.14
